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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房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我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性法规和规章;
3、承办全市性法规、规章涉及房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内容的论证修改汇总报告工作;
4、负责房产、住房制度改革法规的宣传、解释、咨询、清理、汇编、备案工作;
5、负责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房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司法归口接待联络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工作;
8、协助司法机关执行房产、住房制度改革案件工作;
9、负责房产行政执法监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房产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11、负责局属单位经济合同、法律文书的登记、审查、备案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房产经济研究,负责房产经济理论研究和改革发展战略的政策调研工作;
13、负责房产系统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二、联系方式
电话:85482186-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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