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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2、参与制定全市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督促落实;
4、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审定和管理,督促和规范其物业管理行为;
5、参与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建设方案的论证和竣工综合验收;
6、负责指导、监督住宅区、大厦的前期物业管理和移交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规范业主自治行为;
7、负责住宅区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归集、使用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
9、参与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大厦的评优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涉及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有关问题,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和争议;
13、负责查处或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查处物业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联系方式
电话:85482186-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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