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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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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公有住房出售计划和政策;
3、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廉租住房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全市职工住房档案;
5、负责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企业深化房改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有住房调租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自管房单位公有住房租金工作;
8、负责审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自管房出售的方案和房改房调整工作;
9、负责自管房单位售后资金清理、归集管理工作;
10、负责房改政策调研和信息统计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房改政策纪律的单位、个人进行监督查处工作。
二、联系方式
电话:85482186-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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