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市场管理

1、如何获得房屋买卖信息和价格?

     答:凡需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单位和个人,可分别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并获得市场房屋信息和价格:

      (1)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网址:http://scxx.whfcj.gov.cn

      (2)市、区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置换市场;

        (3)经批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连锁店。

2、购买商品房需不需要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答:需要。按国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在购买商品房时,其合同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具体备案工作由开发企业负责。购买商品房时,要先查询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中是否有该项目的信息,如果在实地购房需要查看项目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购买。

             购买商品房后,即可上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通过输入购房合同号和本人身份证号,即可查出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的详细情况。

3、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在何处办证?

     答:凡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单位、个人均按商品房、二手房有关权证所指定的所在地的市、区房地产市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我市共有房地产市场12个(不含黄陂、新州、蔡甸、汉南),它们分别是:

单位

地址

电话

武汉市房地产市场

建设大道702号

85482227

江岸区房地产市场

江岸区洞庭街139号

82836378

江汉区房地产市场

江汉区新华下路13号

85795888

桥口区房地产市场

桥口区荣华街武胜西街1号

83785467

汉阳区房地产市场

汉阳区翠微路特1号

84760565

武昌区房地产市场

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88870504

青山区房地产市场

青山区友谊大道青翠苑1号

50806123

洪山区房地产市场

洪山区卓豹路双塘小区3号楼

87525416

东西湖区房地产市场

东西湖区吴家山四明路6号

83227826

东湖新高新技术开发区

武昌区珞瑜路546号

6788006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厦

84893064

江夏区房地产市场

江夏大道

81813222

 

4、购买房屋需提供哪些资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答:凡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房屋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资料方可办理:

1)购买商品房需提交:申请表、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产权移交凭证、购房发票、维修基金缴交证明和土地使用税票据、购房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买卖二手房需提交: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户口及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维修基金缴存专用收据及土地使用税发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买卖房屋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需缴交哪些费用?

 

 

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缴交人

备注

交易手续费

买卖新建商品住房

建筑面积

3元(其中经济适用房1.5元)

转让方

 

买卖新建非住宅

建筑面积

11元

转让方

买卖存量住房(二手住房)

建筑面积

5元

双方各半

买卖存量非住宅

建筑面积

11元

双方各半

赠与、继承住宅

建筑面积

2.5元

受赠、继承方

赠与、继承非住宅

建筑面积

5.5元

受赠、继承方

房改购房

每户

60元

买方

产权登记费

住宅

每套

80元(属低保户的减半征收)

申请人

房改购房

每户

60元

申请人

非住宅

已在产权热点问题中解答

说明:住宅抵押登记每套收登记费80元,非住宅房屋抵押登记按以上标准的60%收取登记费

营业税及附加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缴交人

备注

营业税及附加

成交价

营业税的5%

卖方

●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营业税按销价-购入差价额计算

●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超1年普通住宅,上市转让免征;不足1年的,按成交价减去购入原价后差额计征(含单位)

2005年6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额

1、城市维护建筑税7%

营业税额

2、教育费附加3%

营业税额

3、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2%

成交价

4、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1‰

成交价

5、教育发展费1‰

营业税及附加之和的5.80%

权属证照印花税

/本

5元

申请人

产权与转移出据印花税

成交价

0.5

出让方、承受方

契税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缴税人

备注

契税

审定价

买卖

6%

4%

2%

买方

1997年10月1日以前为6%

1997年10月1日以后为4%

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为2%

2004年8月11日以后,个人购买存量住房(含房改房)为1%

●经批准单位自建的集资(合作)建房免征契税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审定价

赠与4%

受赠方

差额部分

交换4%

承受方

 

房屋所占用土地属划拨的,还需由卖方缴交土地收益金,具体标准如下:

土地等级

商业

仓储

工业

居住及其他

240

216

192

176

192

176

160

144

144

136

128

120

120

112

104

96

96

88

80

72

80

72

64

56

64

56

48

40

56

48

40

32

48

40

32

24

6、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合法的租赁契约;

3)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4)户口及身份证。

7、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如何收取有偿转让过户费?

     答: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有偿转让过户费,由公房产权部门收取。具体标准是:城区按房屋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5元收取,城郊各区按房屋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

8、需要中介服务机构为您买卖、出租住房的,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需要验证中介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资格备案证(含分点经营资格备案证),查验其是否属合法服务机构;

    二是在签订委托出租出售和购买房屋的合同中,特别是在购房时,要先实地看好应购房屋的情况,其次是要查阅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再次是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方可签订合同。

9、在房屋买卖的居间代理中,房地产中介服务费如何收取?

答:(1)房地产咨询费:口头咨询费,按时、按专业等级、由双方协议收取;书面咨询费,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按300-1000元收取,特殊报告按不超咨询标的额的0.5%收取;

2)房地产交易代理按每宗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1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每宗1%收取;100万元以上的按每宗0.5%收取;

3)房屋租赁代理:住宅按每宗100元收费;非住宅按每宗300元收取;

4)房屋调换代理:住宅按每宗100元收费;非住宅按每宗300元收取;

5)房地产项目代理:按每件代理项目的总价额3%以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