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汉阳区房产管理局、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助理调研员1名,正科级4名,副科级2名。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及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市房产局、市房改办制定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依据政府和市房产局的要求参与编制本市房产业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本辖区的实施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发展方针、政策,落实辖区住房发展的目标和规定,调查统计有关住房数据,分析住房水平,负责辖区合作建房管理工作;
4、调查掌握辖区房改工作的各种数据资料和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辖区经济适用房建设与销售,协助市房改办监督、检查辖区各单位、各部门实施本市房改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有关政策的行为;
5、负责辖区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理辖区房屋权属及变更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件,管理全区房屋权属档案;
6、负责本区国有直管房产的权属管理;负责辖区房产市场管理;负责房产使用权转让和房产管理;负责辖区房产出租、拍卖、抵押、交换管理;负责房产中介组织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房产价格评估;
7、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统一管理辖区的房屋安全使用,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危房督修改造工作;
8、负责辖区合作建房管理,指导和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落实廉租屋建设计划;
9、负责辖区住宅小区管理及物业管理,对物业公司实行资质管理、等级管理、物业人员培训;参与拟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房屋立面整治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房产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编制年度收支计划和预算,汇编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组织开展对房产管理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12、负责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公有住房售房资金和维修基金的管理,指导辖区单位货币化分配工作的实施;
13、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联系方式、地址及邮政编码
电话:84760565(办公室) 84765473(产权科) 84765465(鉴定站)
电话:84765507(市场科) 84826401(物业科) 84766231(交易所)
电话:84827859(房管站) 84766392(估价所)
地址:汉阳区北城巷2号 邮政编码:43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