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利用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各区对国家和省市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土地资产与土地市场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负责拟定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案和相关报批工作;
(四)负责土地资产处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供地项目的批后管理,处置闲置土地;
(五)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并对具体实施工作进行指导;
(六)负责地价管理工作和土地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七)承担武汉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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