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审和综合平衡,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编制、汇总各类会计报表;
(二)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征收由市局直接收取的土地、房产、拆迁、矿产资源等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没收入及代政府征收的各项基金;
(三)负责局系统计划、统计、财务、审计等工作及其对外协调、人员培训;
(四)负责制定局机关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遵照执行,指导直属单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政策的指导和审批,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六)负责组织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经济效益、重大投资和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监督,并组织对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七)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局系统内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落实工作;
(八)负责有关城市建设统计年报中房地产业数据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指标的汇总、下达及完成情况的数据资料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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